當機會來臨之時,不要讓證書成為你的絆腳石。不要等需要消防工程師證書的時候再去考試,那樣就會一不小心錯過機會!
2021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時間為11月6、7日。
一、一消報名照片處理工具如何使用呢?
一、為提高報名效率,在注冊和報名考試前,報考人員須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審核,只有通過審核的照片才能被網報系統(tǒng)識別進行正常上傳,否則無法完成后續(xù)報名操作。
二、使用照片處理工具處理后的照片,將應用于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以及成績證明中。報考人員應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到后續(xù)的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照片工具為綠色軟件,在下面鏈接中下載工具到本地計算機并解壓到指定目錄中,直接運行Photoprocess.exe文件即可。操作方法詳見目錄中readme.doc文件和照片審核處理工具界面中相關說明。
四、照片規(guī)格: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JPG或JPEG格式。(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冊的用戶無須更換照片)
二、注冊消防工程師成績有效期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xù)的3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xù)的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應試科目的考試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2021年版《大綱》主要修訂的內容:
一、新增加內容
(一)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新增加了典型電氣火災隱患檢查的技能要求;廚房等燃氣使用場所防火防爆技術要求;典型裝修、外墻保溫材料的火災危險性及防火要求;滅火救援力量等相關技術內容。
(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新增加了建筑防火封堵的檢查要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評估方法與技術;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的檢查、檢測與維護保養(yǎng)要求、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等內容。
二、刪減或權重調整內容
(一)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對原《大綱》考試內容的權重進行了調整:
1.加強了消防設施部分考試內容的權重;減少了特殊建筑或場所的防火技術要求,以及消防安全評估中的建筑性能化防火設計評估方面考試內容的權重。
2.減少了建筑防火設計方面考試內容的權重;加強了辨識、分析及解決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的消防安全問題的權重。
(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刪除了一些與注冊消防工程師執(zhí)業(yè)范圍關聯(lián)不大的內容,包括:城市消防遠程監(jiān)控系統(tǒng)、建筑性能化防火設計評估、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等內容。為了匹配國家標準《社會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及實施導則》 GB/T38315-2019 和考試輔導教材,將“消防應急預案制定與演練方案”調整改為“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編制與實施”;進一步調整明確了電氣火災、燃氣火災防控以及微型消防站、專職消防隊管理等相關內容。
(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部分在本次修訂中,對案例分析樣題按近幾年考試真題形式進行了更新。
四、2021年考試時間為11月6、7日。我們來了解下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科目及考試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滿分 | |
11月6日 | 9:00-11:30 |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 客觀題(單選80道題、多選20道題) | 120分 |
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 客觀題(單選80道題、多選20道題) | 120分 | |
11月7日 | 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主觀題6道大題 | 120分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分3個半天進行?!断腊踩夹g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消防安全案例分 析》科目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共三科:《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一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個科目?!断腊踩夹g實務》、《消防技術綜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均為主觀題,其他科目均為客觀題??陀^題即選擇題,包括單選題和多選題。多選題的每題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選項,錯選不得分;漏選,不能得全分,按選對選項數計分。
五、告知承諾制辦理方式
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的辦理方式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可在報名開始前通過報名地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的門戶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獲取以下內容:
(1)考試名稱、考試科目、報考條件等;
(2)報名和繳費時間、收費標準、聯(lián)系方式等;
(3)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告知事項,包括證明內容和材料要求、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
3.?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4.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辦理方式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